美国监管机构确认:比特币矿工和投资者不属于货币转移者

 

 

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(FinCEN)131号公布了两项新的规则,澄清了虚拟货币产业中哪些人属于银行机密法案(BSA)中定义的货币转移者。(译者注:货币转移者money transmitter需要申请牌照,配合反洗钱审查)

 

FinCEN说那些挖矿后自用的矿工,和那些为投资目的而购买出售虚拟货币的个人或公司,按照法案不属于货币转移者。

 

第一条规定指出,一个创造或者说“挖掘”虚拟货币只为了满足自己使用的用户,不是BSA定义的货币转移者。第二条规定指出,一个购买和出售虚拟货币来作为投资,为了从中获取利润的公司,不属于货币转移者。

 

这个声明旨在澄清金融执法部门在2013年三月份的一份规定,当时的规定说货币服务企业需要遵守反洗钱法,留下相关记录,上报相关文件。

 

 

反响

 

Reddit社区积极回应了这一信息,甚至其中有些人说这个申明对于虚拟货币社区来说是一个“巨大的胜利”,将矿工们和投资们的潜在担忧都消除了。

 

 

 

“美国比特币用户的巨大福音,世界比特币规则的有力指导意见。”

 

比特币矿业社区成员也对这一新闻表示欢迎:

 

“我们非常高兴,FinCEN澄清了我们的疑虑,现在矿工们可以放心地继续挖矿了”, 蝴蝶实验室的市场部负责人Jeff Ownby在接受CoinDesk采访时说。

 

尽管一些人很乐观,不过其他人暗示这只是法律上一些最基础的进展,有可能会有更多的政府部门来澄清这个问题,他们在等待来自更权威部门的指导意见。

 

 

 

“真有趣,帮助不大,但是想想毕竟法律环境稳定了。”

 

比特币开发者Jeff Garzik建议,就目前的比特币挖矿需要更多的指导意见。

 

”我希望看到FinCEN或者IRS将矿工和矿池区分对待。如今大部分矿工没有能力干扰比特币转账。矿工们现在将计算力贡献给了矿池,在难度基础上获得自己的利润流。“

 

矿业

 

FinCEN的声明得到了许多比特币用户欢迎的同时,它对于那些个人矿工们来说是不重要的,因为矿工们从一开始就不认为自己是货币转移者。

 

比特币矿业变得越来越制度化,从香港的集装箱到冰岛的洞穴,有数百万美元的矿业企业参与其中。这样的行为绝对不是为了”私人使用目的“。

 

原文:http://www.coindesk.com/fincen-bitcoin-miners-investors-money-transmitters/